近日,经省政府审核同意,省卫生计生委、编委办、发改委、人社厅、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等6部门,充分借鉴罗湖医联体建设模式,联合制定出台《河北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



结合既往工作基础,遴选确定了3个市和11个县为省级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各设区市至少选取省级试点以外的1个城区和1个县(市、区),开展市级试点工作。


试点市、县(市、区)将遵循“政府主导、机制创新、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原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医联体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以实现医联体“联体”更“联心”的目标。一是创新医院管理机制,构建管理共同体。试点县(市、区)参照深圳罗湖紧密型组织模式,组建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县域医共体,试点市以资源共享、分工协作为重点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能,医联体实行集团院长负责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县聘乡用制度改革,探索创新县级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绩效评估和年度考核机制。二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构建利益共同体。推行“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强化监管和政策落实,有效发挥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三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构建责任共同体。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统筹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打包拨付医联体;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四是加强内部运行管理,构建服务共同体。统一管理制度和质控标准;构建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统一配送机制;大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着力提升基层机构服务能力。


试点工作将分安排部署阶段、全面启动阶段、验收评估阶段三个阶段。力争用一年时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两个成效明显的医联体。经验成熟的,2019年下半年全省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