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卫生、编制、发改等6部门联合出台《河北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充分借鉴罗湖医联体建设模式,全面启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一年时间,在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两个成效明显的医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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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河北省遴选确定唐山市、邯郸市、衡水市3个设区市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赞皇县、隆化县、赤城县等1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同时,各设区市至少选取省级试点以外的1个城区和1个县(市、区),开展市级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
《方案》提出,试点市以资源共享、分工协作为重点,分区域整合三级医院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县(市、区)组建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县域医共体,鼓励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市、县(市、区)要统筹考虑区域内医联体建设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医联体数量、模式和规模。要组建医院管理委员会,设立医管会办公室。医联体实行集团院长负责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县聘乡用制度改革,探索创新县级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推行“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科学测算辖区内参保人医疗服务平均费用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合理确定结算总额,打包支付医联体。
《方案》显示,该省将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按照规定落实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政策,并加大对医联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将统一医联体内部管理制度和质控标准,明确主体单位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收治病种范围,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完善转诊流程。探索建立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衔接的奖励机制,鼓励家庭医生为参保居民做好日常预防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