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建立以来,为广大的参合居民朋友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希望广大居民积参加新农合,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现将新农合相关政策敬告广大居民朋友。
一、缴费对象及标准
1、缴费对象: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和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参加新农合,并按照规定标准完成个人费,但不得重复参合(保)。外来常住人口凭岫岩居住证参加新农合。
2、缴费标准:2019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人均710元,其中参合居民个人缴费220元,各级财政配套490元。
二、报销标准及封顶线
1、一般门诊报销。县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按40%报销,参合居民在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累计报销封顶线为400元,其中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封顶线提高到40元(含一般诊疗费)。可以家庭为单位共同使用。
2、重大慢病门诊报销。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肝硬化、慢性肝炎、心脏动脉支架术后抗凝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癫、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儿童苯丙酮尿症在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药费按县内就诊住院补偿标准执行。其中恶性肿瘤放化疗、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经转诊到县外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治疗的,按就诊的医院住院补偿标准执行。
3、一般住院报销。参合患者在乡镇定点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在500元以内按50%报销,500元以上按85%报销;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在1000元以内按50%报销,1000元以上按75%报销;转诊到鞍山市级及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县级市)住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在2000元以内按50%报销,2000元以上按65%报销。
4、重大疾病报销。重大疾病补偿范围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共22个病种。其中,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1个病种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省、市、县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血友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脑梗死等10个病种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市、县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儿重苯丙酮尿症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鞍山市妇幼保健所、岫岩妇幼保健院。统筹区域内或经转诊到指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住院)所发生的新农合支付范围和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按重大疾病标准补偿。耐多药肺结核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医药费及苯丙酮尿症专用药政策范围内按80%补偿。其余病种政策范围内医药费限额内按80%补偿,限频以上的按相应的就诊医院补偿政策执行。
5、精准扶贫人员的报销标准。精准扶贫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比照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各段提高五个百分点;在县域内乡镇和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90%,全年每人计封顶2000元;新增12种疾病纳入精准扶贫对象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图;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6、报销封顶线。新农合全年每人累计报销封顶线为15万元。
三、新农合患者就医流程
1、新农合患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合作医疗证等手续,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办理就医手续。县内就诊实行就诊医院住院、结算、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一站式服务,并在全县定点医院开通新农合患者“先治病后交钱”的生命绿色服务通道(外伤患者除外)。
2、符合转诊条件且转诊到县域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新农合患者(符合新农合报销的病种),需要在就医前到县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无转诊县域外就医比照有转诊县域外就医各段报销比例降低20%。
3、县域外务工、居住的新农合患者,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有效居住/暂住证明(就医前已办理且有效的证件)并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备案的(电话:7812386),新农合报销比例按照有转诊各段报销比例降低10%。
4、参合患者需在出院结算或门诊结算后三个月内完成新农合报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销权利。
四、新农合大病保脸报销标准
经新农合补偿后,年度内累计自付合规余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对县域内和县域外经转诊患者,按50%进行补偿;未经转诊按25%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暂不设封顶线。同时,参合居民可自愿参加中国人寿岫岩支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用于补充意外伤害患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理赔(需另缴纳30元保费,详见中国人寿岫岩支公司宣传单)。
五、异地就医即时结报
我县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报网上转诊已经开通,患者可以在省级和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结报。同时,开展参合农民工、参合双创人员、参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备案工作,备案后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必须在居住地且为选定医院就医,备案时限为当年有效)。
如有政策调整按相关文件执行。(咨询电话:78129087812386)
二0一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