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南警方抓获了一对非法经营疫苗的母女。自2010年起,庞某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疫苗批发公司人员及疫苗贩子手中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24个省,涉案金额达5.7亿元。
据警方核查,她们母女售出的疫苗数量可能已无法精确统计。也就是说不知道有多少非法疫苗已经进入了24个省的孩子和大人体内。从新闻公布的信息看,包括流感、乙肝、狂犬病、轮状病毒、Hib、水痘等25种疫苗,已流入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等24个省、市、自治区。
而且庞某还是惯犯。在2009年,她就因为卷入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案件,而被判3缓5。正是在缓刑期间,她又重操旧业,制造了这起惊天大案。
未经冷链存储疫苗危害到底多大?
虽然这些数量庞大的疫苗都是从正规厂商或其医药代表处购得,但不代表这些疫苗就没有风险。
最大的风险,来自控温。因为疫苗是一种脆弱的生物制品,对温度敏感,存储要在冷库、运输要靠专用冷藏车。
涉案疫苗未经冷藏并被随意堆放在卫生条件极差的仓库
在警方抓捕庞某的当天,她囤放疫苗的仓库内,室温也有14℃。这些疫苗,就这样静静地堆在仓库里,无冷库、无冰块。
长时间的让疫苗处在室温环境中。这样做的最大后果,正如北大专家所言,可能会造成“无效免疫”。
而无效免疫的最大后果,是死人,虽然概率很低。比如被狗咬了后,感染了狂犬病毒(低概率事件),又恰好打了失效的狂犬疫苗(低概率事件),然后只能死了。
无资质的疫苗贩子凭什么兴风作浪?
之所以说庞某是非法购进,是指庞某并没有经营疫苗的资质,既然没有任何资质,涉案的所有疫苗制造商,为什么会把疫苗卖给她?向她购买疫苗的各类医疗机构,全都不知情?比如广东省疾控中心就声明,没向任何无资质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那么其他省呢?为什么私人手中的疫苗会流入我们信任的政府的医疗机构中?
查阅资料我们会发现,我国疫苗分一类(免费)、二类(自费)。
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儿童卡介苗、乙肝疫苗、口服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等。这类疫苗由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现在基本是公开透明,主要由国企垄断,个人无法倒卖,不太可能存在暗箱操作。
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这类疫苗就不同了,一个小小的乡镇卫生所、市区疫苗管理机构也可以自由选择不同厂家、不同渠道的疫苗,进货回来后售价也比较自由。这就有猫腻存在了,疫苗贩子只需要打通中间各个环节就可以轻松的将疫苗送进去。
据悉,庞某在下海前,曾是山东某家医院的药剂科科长,还是有一些人脉。在二类疫苗地下销售产业链中,疫苗贩子,疫苗制造企业,医药代表,各地疾控中心官员,这些人都能从中分得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