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图也许可以成为医疗界的年度图片之一,人头攒动,全副武装,奔向战场,却又显得如此悲壮。广东省人民医院的医生除正在病患岗位外全体总动员,抢救被砍三十多刀生命危在旦夕的口腔科陈仲伟主任。~这不仅是对生命的一次拯救,更是凝聚了无数医生对同行的祈福。望平安。”——网友:@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
5月5日下午,广东省人民医院口腔颌面外科刚退休的主任陈仲伟被人尾随回家,砍了30多刀,肇事者随后跳楼自杀。据多位医生证实,肇事者25年前曾在医院做过牙槽骨截骨术矫正牙齿前突,自称牙齿变色要求索赔……患者有精神病史。据悉,在砍伤陈主任前,伤人者曾威胁陈主任要求赔偿,否则同归于尽。
广东省人民医院5日晚间证实肇事者25年前曾在陈仲伟处有就医行为,多年来并无联系。伤人者有精神病史记录。事件发生后,该院立即成立医疗救治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组织颅脑、胸科、普外、骨科等多科室几十位专家全力抢救。抢救期间陈主任一度心跳停止,并且动用了ECMO(体外膜肺氧合)辅助呼吸,进行除颤。
事件引发的思考:
谴责这种泯灭人性的暴行同时,也请社会多关注及管理精神病患者。实际上,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中国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重症精神病患者发病后,暴力伤人,纵火砸毁财物的事件屡屡发生。一个“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群体,屡屡扮演暴力犯罪的主角,让人陷入无所适从的无奈和恐慌中。
轻微的精神疾病患者,经过正规的治疗后是可以控制症状或治愈的。但有暴力倾向的属严重精神病患者,需长期治疗,花销很大,有不少家庭难以承受。因此,一些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被家庭放弃和抛弃,而放任自流的结果,往往带来社会安全危机。
2013年5月正式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该法还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业内人士表示,除了履行基本法定义务之外,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强管理工作,比如对本辖区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情况进行摸底查清,对于有潜在暴力倾向严重的精神病患者可以采取集中管理措施,并对其进行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