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是医师制定治疗方案的依据,它必须是全面概况且重点突出的综合诊断。诊断书写要将所有诊断依重要性详细列出,并且包括过去重要现在未愈或相关的疾病。




1、疾病诊断名称的书写要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的基本原则。


明确诊断的要写出规范的诊断名称,已确定的临床病理分型要写具体;未明确诊断的应写待查并在待查下面写出临床上首先考虑的可能诊断。


人类所有病伤名目繁多,世界卫生组织编写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所记载的病名达2万多种,诊断书写要按照该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


《国际疾病分类》对于国际、国内进行疾病分类资料的交流对比都有一定的唯一性、权威性及重要性。


诊断书写要规范,要将诊断写全,特别是修饰词和限定词不能省略;一定要把疾病的部位写具体、避免出现笼统的诊断。诊断举例1:


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期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室性期前收缩

      呼吸衰竭Ⅱ型

      肺性脑病

龋齿


有些疾病一时难以明确诊断,临床上常常用主要症状或体征的原因待诊作为临时诊断,如发热原因待诊、腹泻原因待诊、黄疸原因待诊、血尿原因待诊等,对于待诊病例应根据临床资料的分析和评价,提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可按可能性大小排列,反映诊断的倾向性。诊断举例2:


发热原因待诊:①伤寒;②恶性组织细胞病待排除。

黄疸原因待诊:①药物性肝内胆汁淤积性黄疸;②毛细胆管型肝炎待排除。


对“待诊”患者提出诊断的倾向性有利于合理安排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并应尽可能在规定时间内明确诊断。如果没有提出诊断的倾向性,仅仅一个症状的待诊等于未作诊断。


2、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疾病诊断的顺序可按传统习惯先后排序,一般是主要的、急性的、原发的、本科的疾病写在前面;次要的、慢性的、继发的、他科的疾病写在后面。


3、病案首页选择好第一诊断。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卫生部规定,当就诊者存在着一种以上的疾病损伤和情况时,需选择对就诊者危害最大、花费医疗资源最多、住院时间最长的疾病作为病案首页的主要诊断;将导致死亡的疾病作为第一诊断。


4、不要遗漏那些不常见的疾病和其他疾病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