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著名节目主持人傅达仁长期遭受胰腺癌折磨,去年6月份不堪病痛去瑞士执行了安乐死。近日,其家人公开了傅达仁安乐死的最后画面,喝了四口药的他倒在了儿子的怀里,走的很安详。
据悉,傅达仁前后花费了300余万病情依旧没有好转。我们都知道,胰腺癌被称为“癌症之王”,主要是因为它发病隐匿,往往发现时已经进入晚期,发展迅速,并且往往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对于癌症晚期患者来说,那种痛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选择安乐死或许是一种解脱。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
“人生在世,如果痛苦能少一分,都是幸运。”
对于安乐死,是否你也有这样的疑问,傅达仁为何选择在瑞士实施安乐死?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都有哪些?
医学界将安乐死分为两种,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
◆ 主动安乐死:指采取促使病人死亡的措施,结束其生命,如当病人无法忍受疾病终末期的折磨时。
◆ 被动安乐死:指终止维持病人生命的一切治疗措施,任其自然死亡。
被动安乐死现象在国内外大量存在,国外已有一些国家对此立法,允许在严格的规定之下实施被动安乐死。因此,安乐死的争议主要不是针对被动安乐死,而是针对主动安乐死的,因为主动安乐死是用无痛的方式去提早结束病人的生命。
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主动安乐死都被认为是违法的,至少是备受争议的。每个国家的态度也各有不同。
◆ 荷兰:世界上第一个给安乐死立法的国家
◆ 比利时:世界上第二个给安乐死立法的国家
◆ 瑞士:世界上唯一一个接纳外国人安乐死的国家(所以台湾名嘴傅达仁去瑞士执行了安乐死)
◆ 美国:联邦政府不完全认同安乐死,但部分州认同
◆ 澳大利亚:安乐死曾经合法,但又被推翻
其他国家对安乐死的态度则颇为保守,德国、奥地利、意大利、英国等主要发达国家,法律明确禁止主动安乐死,并对实施者处以重刑。
死亡是不可逆的,即使是支持安乐死的国家,立法者对待关乎主动让人死亡的法案是小心又小心,对于安乐死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由于各方的社会身份、社会角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同,导致不同群体具有不同的安乐死观念。关于安乐死的争议点涉及伦理、法律、医疗等多个领域。
是罔顾人权,还是生命的升华?
是救死扶伤还是减轻痛苦?
是浪费医疗资源还是合理分配?
会不会被有心之人利用,成为杀人的工具?
……
我国的立场与大多数国家相同,被动安乐死不构成犯罪,但对主动安乐死,主流的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从来都认为这属于故意杀人,只是在量刑时可以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