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是维持甲状腺功能和人体健康的重要微量元素,长期摄入不足和过量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上世纪80年代,我国大部分地区存在缺碘的现象,为解决这个问题,从1995年起,我国开始实施全民食盐加碘。全民补碘20年,部分人群已经矫枉过正。
Photo by Joanna Kosinska on Unsplash
碘摄入不足可引起碘缺乏病,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等对机体生长发育,尤其是对神经系统、大脑发育造成损害的疾病,同时碘缺乏可导致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等。
碘过量也可以引起甲状腺功能异常,包括甲亢、甲减和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等。
那么日常生活中,到底如何补碘?
对于一般人群,只要能够吃到合格碘盐,就能够保证碘营养,不需要再吃任何含碘保健品和碘强化食品。《中国居民补碘指南》推荐,18岁以上成人每日的碘推荐摄入量为 120 微克/天、平均需要量为 85 微克/天、可耐受最高摄入量为 600微克/天。
一般而言,碘摄入量应该介于平均需要量和可耐受最高摄入量之间。
具体不同人群碘营养建议:
1.一般人群补碘
除了居住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居民不食用加碘食盐外,其他居民都应食用加碘食盐。
水源性高碘地区:2012年10月26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卫生部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水源性高碘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和河南9个省(区、市)中109个县(市、区、旗)的735个乡镇。另外,2010年陕西省卫生厅确定辖区内富平县刘集镇为高碘病区。
2. 特需人群补碘
(1)妊娠妇女妊娠期间足够的碘供应是至关重要的。
(2)哺乳妇女
哺乳妇女应同妊娠期一样继续选用妊娠妇女加碘食盐或含碘量较高的加碘食盐,并鼓励摄入含碘丰富的海产食物,如海带、紫菜等。
(3)婴幼儿(出生后至36月龄内)
婴幼儿时期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期,需要更多的甲状腺激素促进体格生长及神经系统发育。。母乳喂养的婴幼儿,当母亲碘摄入充足时,能满足0~6月龄婴儿的需要;7~12月龄婴儿可以从辅食中获得部分碘;13~24月龄幼儿开始尝试成人食物,也会摄入少量的加碘食盐,可获得一定量的碘。婴幼儿的辅食中应有含碘丰富的海产品。
(4)儿童和青少年
儿童和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由于快速增长,对碘的需要量增加。因此,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应食用加碘食盐。
特殊地区人群碘营养建议:
1. 水源性高碘地区
生活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居民,从饮水中已经摄入足量甚至过量的碘,因此,这部分居民应食用未加碘食盐。水源性高碘地区改水后,如水中碘含量下降至碘缺乏水平,居民无法从饮水中摄入足够的碘时,需要食用加碘食盐。
2. 沿海地区
如果沿海地区居民食用未加碘食盐,其大部分居民碘摄入量就会低于国际组织和我国推荐摄入量,发生碘缺乏的风险很大。
另外,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结节等疾病的特殊群体需定期检查遵医嘱合理摄入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