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以粮食为原料经发酵提纯的谷氨酸钠结晶,具有提味作用,在东方烹饪已有100年历史。


但“味精致癌论”、“味精有害论”……不绝于耳,每日都需要食用的味精,安全性究竟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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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美国的FDA就把味精归入食品分类中最安全的“一般认为无害(GRAS)”一类了;


198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把味精归入“最安全”的类别;


1991年,欧盟委员会食品科学委员会确认对于味精的“每日可摄入量”分类为欧盟体系最安全的类别“无定量”;


但欧盟食品安全局2017年7月12日发表最新声明说,他们在重新评估味精安全性之后,认为最大限额要设为每天每公斤体重30毫克。欧盟食品安全局在报告中引用了科学家在一项神经发育毒性研究中的发现,根据谷氨酸钠对动物的长期试验,没有产生有害作用的最大剂量(NOEAL)是每公斤体重3.2克。


根据这项研究结果,欧盟食品安全局采取100倍安全系数,为谷氨酸及其盐类制定了新的安全摄入量,即每公斤体重30毫克,相当于60公斤重的成年人每天摄入上限是1.8克。


谷氨酸可能给人带来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疼、血压增高以及胰岛素水平增加等,过量食用味精还会造成脑神经损伤,对没有发育完全的儿童和青少年影响更大。


专家认为,目前儿童和青少年的味精摄入量明显偏高,他们喜欢吃的食物包括午餐肉、火腿肠、调理牛排等加工肉制品,各种调味品,辣条等重口味零食中都含有味精。


婴儿食品中味精过多会影响血液中的锌的利用,婴幼儿最好不要食用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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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公斤重的成年人每天摄入味精上限是
1.8克
2.8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