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护人”,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短板和最薄弱的环节。近年来,乡村医生的待遇、保障问题纷纷被提及,引起各级单位以及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
虽然这一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但已有不少地方开始注重这方面的问题。开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村医待遇,解决村医的后顾之忧与难言之隐。
比如说,安徽泗县在2019年这一年,就做出了非常多的贡献。
2019年7月,泗县卫健委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了《泗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及保障措施情况》,就近年来的村医队伍建设作出总结和回馈,其中对基层村医目前的收入水平、收入构成、养老政策等方面做了一一公示。
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人均37元分配到各村卫生室,占年度项目资金人均55元的67%;
药品零差率按人均5元标准补助;
新农合门诊诊察费补助按照门诊一般诊疗费一次补偿5元标准据实拨付;
村卫生室日常运行运行经费按每室每年3600元标准予以补助。
以上资金全部拨付至村级专用支出账户,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全部纳入县卫生系统会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目前乡村医生每月实际收入平均3000元左右。
制订乡村医生退出和养老保险政策
实行乡村医生到龄退出补助政策,对符合享受到龄退出补助条件乡村医生按工作年限发放生活补助费。
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为所有在册在岗乡村医生参照城镇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
11月,泗县卫健委又再次发文,明确建立村医:“服务薪酬制”、完善村医养老以及明确连续三年被评为“百佳”的村医,可根据本人执业资格调入县级综合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工作。
1.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薪酬标准。严格执行绩效奖励办法,按照省规定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收支结余不低于50%的资金必须用于人员绩效奖励。
2.保障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的发展待遇。凡连续两年被评为市“十佳”的乡镇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可优先选调市、县级综合医院、县级公共卫生部门工作。
3.切实保障村医薪酬。建立服务薪酬制,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及村医实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每个村医单月服务薪酬。
4.保障村医发展待遇。新招聘村医一律实行“院派院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在编医疗卫生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凡在市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百佳”的村医,可根据本人执业资格调入县级综合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工作。
5.完善村医养老政策。已退出的村医严格按照规定给予生活补助。在岗村医可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医养老保险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近日,泗县人民政府再度发文,泗县在全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省市,像泗县一样,在探寻基层医改的模式,给村医一个更好的待遇和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