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北京民航总医院女医生在诊疗中被患者家属扎伤,因伤势过重次日凌晨不幸去世。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屡屡撞击公众视线。


就在这起“暴力伤医”事件发生的几天后,一部涉及保护医护人员条款的法律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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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


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当然,要想杜绝“暴力伤医”事件,仅凭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显然远远不够,缓解医患矛盾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