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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6日零时起,北京市实施集中隔离措施:所有入境进京无症状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


关于“特殊情况”的考虑:一是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观察的,二是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可以申请居家观察。


当前境外疫情快速扩散蔓延,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最大限度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北京市进一步严格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


3月19日凌晨,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通告要求,从即日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经严格评估后,可以进行居家观察。不再受理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居家观察申请。


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人员应在入境前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入境前未申请居家观察或申请暂未得到评估同意的,先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经评估认定进行居家观察的,14天观察时间合并计算。


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应事先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报告回京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抵达社区时,执行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对隐瞒境外旅居史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