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通报了一起两名新冠肺炎感染者故意隐瞒行程和接触史的案件,目前,两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4月11日,哈尔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病例的病毒感染溯源情况。
确诊病例郭某明,男,54岁,常住址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宏伟路。4月7日,郭某明在其女朋友王某苓(病例二)的陪同下,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查郭某明体温37.5℃并伴有咳嗽等症状,肺CT显示纵隔内可见多个淋巴结影,双肺可见多发片状磨玻璃密度影及网格影,边界模糊,双侧胸膜肥厚,被收至该院隔离病房。4月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疾控中心分别对郭某明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阳性,血清抗体检测IgM、IgG结果均呈阴性,黑龙江省疾控中心进行万孚总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被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4月9日,专家组会诊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与确诊病例郭某明有密切接触的女朋友王某苓,王某苓的女儿曹某,曹某的男朋友李某,均于4月9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4月10日,又新增1例确诊病例陈某,为郭某明的密切接触者。五人发病前两周均无武汉、湖北、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及境外旅行史或居住史。
由于确诊者郭某明、无症状感染者王某苓不配合流调工作,给追溯传染源、查清密切接触者带来极大困难,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已第一时间介入并开展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