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备受争议的“离婚冷静期”规定,通过了。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也就是说,2021年开始,离婚变“难”了。
我们先来看看,这条规定怎么说。
图:2019年12月16日, 全文共计1260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对外公布。
简单来说就是,
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后,首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之后就面临着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其中,只要有任何一方在30天内撤回申请,这婚就离不成。
此外,就算没人撤回申请,在冷静期30天后的第二个30天里,双方需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才能拿到离婚证。要是有人不去领,也会被视为撤回申请。
自“离婚冷静期”被提出,争议就一直很大。
2019年中国结婚登记接近950万对,2019年离婚登记415万对。
支持者认为“离婚冷静期”确实可以避免很多孩子气、草率的离婚。
反对者表示:
我要是遭受了家暴
或者被出轨
我只想马上离婚
结果你喊我冷静30天,我不愿意冷静!
这种情况怎么办?
今天下午,参与立法的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程啸接受红星新闻采访表示:
“冷静期”只适用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协议离婚。他们当初可能是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就要去离婚。事后可能又反悔了。我们要防止这类冲动型离婚。
“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
也就是说,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有冷静期。
去法院诉讼离婚,不涉及到冷静期。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