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这意味着在未来3年,首都的医疗卫生体系或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整理如下:


1、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绩效考核


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和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开展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以及院内传染病控制、结核病和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相关工作。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将市、区两级政府举办的二、三级公立医院和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中,专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基本工资纳入财政保障。


2、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进行交叉培训


2020年起,将在公共卫生机构进行流行病学实训纳入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类专业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急救中心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公共卫生能力训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急救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前,须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完成不少于半年的必要的能力训练。


3、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等标准化建设


到2021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设置均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相关要求,具备为发热病人及时开展传染病筛查的能力。2022年底前其他类型二、三级医院全部完成发热、呼吸、肠道门诊规范化建设,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4、推广20种中医治未病服务方案,编制50种传染病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根据气候季节变化和疾病流行特点推广20种中医治未病服务方案,适时提出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儿童以及有慢性基础病等重点人群不同的预防方。挖掘整理经典中医药预防、救治、康复药方,推进中医药技术储备和研发生产,推动临床创新成果产出。坚持中西医并重,组织编制50种传染病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完善中西医联合救治机制。


5、建设“市-区-机构”三级医用物资设备储备体系


到2020年底,市、区、医疗机构三级医用口罩、防护服、检测试剂等必要医用物资储备量满足30天以上需求。到2022年底,各类物资储备能满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1至3个月的需求。定期发布健康提示,引导单位和家庭常态化储备适量应急物资。


6、强化公共卫生数字化建设


到2020年底,建成覆盖700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健康行业业务网,形成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医学影像等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数据库,到2022年底覆盖一、二、三级医院及有医保结算的药店。


7、启动公共卫生硕士博士全球联合培养计划


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2021年起,每年选派30名专业技术人才赴相关院校研修,订单式培养全球公共卫生硕士博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实用型公共卫生人才,提升首都公共卫生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