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启动2020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度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正式启动。
《通知》将各项考核时间确定了:
1、采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
《通知》要求,各医院将2020年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
已参加2019年度绩效考核的医院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于8月16日至9月15日将2020年1月—8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2020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
新纳入考核的医院应当于8月16日至9月15日将2018年、2019年、2020年1月—8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2020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
2、在线填报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数据
《通知》指出,医院登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在线填写相关数据及佐证资料,并由医院法人审核确认后上报。
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应当于2021年1月4日—18日完成数据正式填报工作;二级公立医院应当于2021年3月1日—19日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3、医院满意度调查
《通知》提出,各有关医院应于2020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完成2020年度满意度调查工作。
4、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于2020年11月30日前参加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各二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所在地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5、维护相关人员信息
各有关医院应当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维护本医院的相关人员信息。其中,麻醉、病理及感染医师均应当维护到具体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