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甘肃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中医药临床科室集中独立设置、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综合使用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服务城乡居民,切实加强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
此外,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尚未设置中医类医疗机构的每个县(市、区)中,选择1个中医药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使其能够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和适宜技术推广的任务,基本满足居民对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服务需求,成为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县域中医中心。
目前已在临夏州、甘南州、武威市天祝县确定6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中央财政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确定临夏市枹罕镇卫生院、东乡县索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市当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民族医)县域医疗中心项目实施单位,中央财政按照5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内容进行建设,做好统筹规划,需要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设备招标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在12月底完成项目任务。
66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重点加强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中医微创类、推拿类、敷熨熏浴类、骨伤类、肛肠类以及中药饮片等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
2、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
3、中医诊疗人次占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诊疗人次比例达30%以上;
4、中医处方(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比例达30%以上;
5、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
6、对辖区内村医进行常用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确保村卫生室能开展至少4类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3家县域医疗中心
1、房屋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平米;
2、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配备10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民族药制剂)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的设备;
3、中药饮片(含中药颗粒剂)原则上不少于300种或民族药制剂不少于200种;
4、开展基层中医药人员技术培训和中医骨干人才培养,至少有5名中医药人员(含1名中药药剂人员);
5、对辖区内村医进行常用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确保村卫生室能开展至少4类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附:6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