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修订关于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管理办法:在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6个省(区),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详情请点击《国家卫健委发文: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发生变化!》
各地纷纷落实,7月下旬,响应国家卫建委号召,贵州决定实施“贵州省乡村医生千人需求计划”,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近日,又一省份宣布落实医学高校毕业生可免试申请村医政策!
8月10日,辽宁省卫健委印发《关于落实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或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辽宁省要求,各地要定期统筹公开岗位需求,按规定办理执业注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了解掌握本区域内的乡村医生队伍情况,统筹区域内乡村医生需求,并每年定期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辖区内乡村医生岗位信息。2020年各县(市)区统筹公开乡村医生岗位需求工作要于9月底之前完成。2021年起由县(市)区自行确定,每年至少一次。
岗位需求公开之后,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职业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毕业生参加公开招聘被聘用后,乡镇卫生院要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意见中明确,各地要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执业管理,保障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待遇。为提高服务质量、防范执业风险,在免试注册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岗前培训,帮助其了解掌握乡村医生执业规则和特点。在上岗后,要持续指导和监督日常执业活动,定期开展考核,并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