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整理:渔歌医疗
10 月 9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5391 号建议“关于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 新冠肺炎救治期间 医保支付 12.32 亿元 〓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保局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对承担新冠肺炎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拨付专项资金,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并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截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 13.55 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 18.47 亿元,医保支付 12.32 亿元,支付比例达到 67%。剩余部分财政按规定进行补助,解决了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为战胜疫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疫苗接种费用高昂 远超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
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2019 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 800 元左右。而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
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
附原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