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药水是家庭常备药之一,有润滑类、抗菌类、皮质类固醇激素类、治疗青光眼或白内障等不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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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的过程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扰,一般眼药水的有效期均标注为“两年”,但是眼药水开瓶后放了一年,那还能用吗?


药品有效期 ≠ 药品启用后使用期限


有效期:标注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上的日期,指眼用制剂未开启时有效期限。


开启后使用期限:指打开眼用制剂后的保存时间。


《中国药典》2020版《制剂通则》中对眼用制剂(滴眼剂、洗眼剂、眼膏剂、眼用乳膏剂、眼膜剂等)启用后的使用期限有明确规定,即启用后使用期限最多不超过4周。所以即使仍在药品有效期内,眼用制剂通常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


列举几种常见眼药水的使用期限:


氧氟沙星滴眼液、谷胱甘肽滴眼液、更昔洛韦滴眼液、阿托品眼用凝胶,即使仍在药品有效期内,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


氨碘肽滴眼液系采用猪全眼球和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而成的生化制剂,开启后宜10日内用完。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滴眼液开启后最多1周。


还原型谷胱甘肽滴眼液,由还原型谷胱甘肽药片和附加专用溶剂组成。溶解后低温(2~10℃)保存,应在三周内使用。


开封启用后,药品该如何储存?


药物常因光、热、水分、空气、酸、碱、温度、微生物等外界条件影响而变质失效,甚至产生毒性物质。不同的药品贮藏的条件不同,但避光、干燥、阴凉、密封是保存药品的四大要素。妥善储存是在有效期之前确保药物安全和有效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