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医保局
整理:渔歌医疗
林凡儒委员向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落实中成药扶持政策的提案》(第3181号),提出:增加中成药医保报销比例、加大中成药使用比例、加大基药目录中中成药的比例、放开省级医保增补权限、将中成药纳入带量采购等建议,希望对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11月30日,国家医保局就政协代表提出的关于中成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纳入集中带量采购、加大二级以上医院的医保目录中成药使用比例、增加基本药物目录的中成药比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国家医疗保障局表示:在制定完善各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过程中,医疗保障部门十分注重支持和保护传统中医药。
一、关于中成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问题
医保部门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时,始终坚持“中西药并重”的基本原则。
现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中成药占比由2000年的40.52%提高到2019年的49.43%。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共892个有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纳入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已能够满足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2019年印发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2020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省级医保部门可以国家《药品目录》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
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和加强了中医药服务,参保人在基层发生的中医药服务费用可享受较二三级医院更高的报销比例。从2018年卫生统计有关数据看,中医类临床科室(不含中医专科医院)诊疗人次中,58%发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数中医药服务已经享受了报销比例的倾斜政策。
二、关于中成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问题
国家医保局指导和推进地方针对中成药等药品开展药品集采探索。当前,青海省、浙江金华、河南濮阳等地,针对部分需求大,金额高的中成药品种,积极开展集采探索,取得显著降价成效,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地方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完善采购方式,合理确定集采范围,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三、关于加大二级以上医院的医保目录中成药使用比例
不管是国家基本药物,还是医保目录药品,均包括了一定比例的中成药,医疗机构应当结合自身诊疗需要,选择适宜的药品应用于临床。不宜对中成药在医疗机构的配备使用政策进行强制性约束,一刀切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机构的中成药使用比例不低于40%。
四、关于增加基本药物目录的中成药比例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国卫药政发〔2015〕52号)明确规定,遴选国家基本药物时,要坚持中西药并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共有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部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17种,中成药268种,共计685种。其中,中西药的构成比例与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保持一致。
最后,国家医保局表示将认真研究《关于落实中成药扶持政策的提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继续坚持“中西药并重”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中医药使用方面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