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卫健委、宣传部、政法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医疗机构不得“花钱买平安”、“妥协换和谐”、“赔钱求解决”……被认为“最牛防医闹”文件。
©山东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具体有哪些举措,一起来看一下!
▌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强化源头预防
固化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经验,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开预约诊疗,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到75%以上,减少患者院内停留时间。
▌医疗机构配置安检设备,拒不检查禁止入内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根据需要在医院入口处或重点区域入口处进行安全检查,严防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禁限物品进入医院。拒不接受安检的,医院可拒绝其进入。此外,医院应当为急危重症患者设置安全检查绿色通道,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接受设备安全检查的,应进行人工检查。
▌公安机关约谈或训诫高风险人员
公安机关要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走访医疗机构开展线索摸排,对多次反映诉求且有过激行为或扬言伤医等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人员,由公安机关约谈或训诫。
▌医疗机构不得“妥协换和谐”、“赔钱求解决”
倡导“有纠纷找医调委、要赔偿找保险公司”的医疗纠纷处理导向。医疗机构不得“花钱买平安”、“妥协换和谐”、“赔钱求解决”。
▌醉酒、行为异常等特殊患者安排保卫人员陪诊
医疗机构应建立诊区管理制度,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等特殊患者就诊,安排保卫人员陪诊,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医疗机构重点部位安装“一键报警”系统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安装符合标准要求的监控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在医生值班室、护士站、门急诊室等重点部位安装“一键报警”系统,发生“医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或遇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医疗机构要立刻组织安保力量迅速采取措施,果断制止,先期控制,保护现场并同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年底前三级医院实现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系统安装全覆盖、2021年底前二级医院需全部完成。
▌三级医院必须设立警务室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律作为巡逻必到点,有条件的要设立警务室;三级医院必须设立警务室。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期,统筹部署警力进入医院一线驻勤,强化显性用警,确保警务室有人员值守。年底前三级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
▌门急诊、儿科、产科等重点区域开展巡逻检查
要把医疗机构周边地区作为巡逻防控的重点区域,定期组织开展治安秩序清理整治,落实着装警力,开展巡逻、防控、处置工作。要指导医疗机构制定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开展门急诊、儿科、产科等重点区域检查巡查和安全防范培训。
▌对涉医违法犯罪实行严打高压态势
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对“医闹”、伤医事件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医务人员、患者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工作的满意度纳入“平安医院”考核评价体系。对发生“医闹”、伤医事件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