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近日发布的文件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2020年1月1号以后,离婚需要分几步?
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 申请: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 受理:即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 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审查:即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 登记(发证):即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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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民政部:起诉或者再冷静反思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起诉,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
他介绍,这个程序的调整,《通知》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相关要件方面没有本质的变化,主要是为那些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人增加一个门槛——是不是考虑清楚感情确已破裂,是不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家暴离婚也有冷静期么?
这是否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
民政部:家暴可以起诉离婚,没有冷静期。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表示,《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