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健委
整理:渔歌医疗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的第一张法律证件,由助产机构和县级管理机构签发。它是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户口、办社保医保、上学甚至出国时都需要用到这一证件。
2018年6月,广州签发全国第一张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在广州,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与纸质出生医学证明在省内具同等法律效率,可广泛应用于公安、人社、卫计、司法等部门30多个办事场景,群众不用提交纸质出生医学证明,办事部门可实行网上电子证照查验,不再需要进行证件的真伪鉴定和异地信息协查。
12月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在全国一体化平台全面深度应用,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在线核验、出生医学信息共享复用,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刷脸”对比婴儿父母的身份证件,确保人和证件一致,进一步核实婴儿父母身份。
各助产机构信息系统要与妇幼健康信息系统信息联通,共享互通。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通过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接入全国一体化平台,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可应用一体化平台实人认证(人脸识别)功能,“刷脸”比对新生儿父母身份证件,也可使用身份证阅读器对居民身份信息进行人脸比对,加强识别核验,确保“人”“证”一致,防范拐卖儿童和非法领养儿童的不法分子冒领出生医学证明。
各地还要逐步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线上申领,实现刷脸申请、在线核验、机构审核、预约取证等。
此外,公安机关要与卫生健康部门逐步实现出生医学证明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儿落户手续时,对纸质出生医学证明真实性有疑问的,可将查验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作为辅助验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