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最新信息
1月1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1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2例(上海4例,浙江3例,广东3例,山西1例,陕西1例),本土病例106例(吉林43例,河北35例,黑龙江27例,北京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截至1月18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387例(其中重症病例6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2432例,累计死亡病例4635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8454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942449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5325人。
这场持续一年之久的战“疫”我们打的甚是艰辛。但此次疫情也像是一面照妖镜,照出了大爱无疆,比如医者逆行;也照出了人心险恶,比如以下这些案例......
确诊患者隐瞒行程,全家7人感染
被刑事立案
近日(1月15日),北京召开第210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一例隐瞒行程的患者:
1月2日起就出现咽干、咽痛、头痛症状,连续三天到高丽营镇一黑诊所输液治疗;
病情加重后,1月8日到昌平区清华长庚医院就诊,医护人员问询时,该人多次隐瞒在中风险地区活动情况;
1月9日,疾控部门进行流调时,该人故意隐瞒个人行程,严重影响流调工作。
如今该男子已经被依法立案侦查。但让人悲愤的是,其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不仅害了自己,同时也害了家人,全家7人均感染。
还有一点也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该男子在出现咽干、咽痛、头痛症状后便到诊所输液3天。这在基层十分常见,百姓一旦出现个头疼脑热就会到村卫生室、诊所就诊。
因此,该案件也再一次为所有村医同行敲响警钟,切勿接诊发热患者,及时做好上报、转诊工作。
村医上报不及时
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不过,或许还是会有一些村医朋友抱有侥幸心理,再三提醒下依旧我行我素。
早在2020年就出现过这样的案例,一名村医接诊了6名发热患者,其中5人为确诊患者,但该村医不及时上报,依旧当感冒治疗,导致1人死亡,33位村民隔离,最终被判刑。
2020年1月1日,40岁的马某从沙洋县后港镇三咀村卫生室调至该镇港口村卫生室担任乡村医生。
1月21日,后港镇卫生院召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会议,传达村卫生室发现发热病人要及时上报转诊等会议要求。
此后,后港镇一副镇长来到港口村卫生室,向马某强调不得接诊发热病人,要及时上报,马某表示会按照要求来办。
但是1月28日至2月7日,马某在港口村卫生室接诊了有发热症状的张某等6人。既未将上述发热病人转诊到后港镇卫生院,亦未及时上报,而是将上述发热病人当成感冒,进行输液治疗。
2月8日,马某发现张某等人均有发热、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症状,遂向后港镇卫生院上报情况。
之后,8人被送往沙洋县人民医院治疗,其中张某因救治无效身亡,5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同时,与张某等人有密切接触的33名村民被强制医学隔离观察。
事发后,警方带走马某进行调查,查明案情后,以涉嫌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马某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国务院最新指示:
村卫生室发现发热患者,
2小时内必须报告!
那么,村医在疫情防控中到底应该担任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1月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是重中之重,要严防扩散。
同时明确提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要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2小时内必须报告。
疫情还在持续,在这样的环境下,希望大家能够互相理解。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或许我们帮不上什么忙,但也别给国家添乱,出现情况请第一时间告知,不要隐瞒。
而作为一名村医,我们更要做好本职工作,严防疫情扩散,遇到发热患者请及时上报或转诊,切勿私自接诊。
一个人隐瞒,一群人遭殃。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这些隐瞒都是不可宽宥的,法不容情的。在此,我们共同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