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区卫生健康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顶格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依规吊销个人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提醒:
1月11日以来,潍坊昌乐县卫生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四个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84家门诊部、个体诊所(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室)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小组成员重点检查场所是否收治发热病人,退热、抗病毒、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类药品是否下架,患者登记、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截止到1月14日,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20余户次,出动监督人员100余人次,查封药品5箱,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强制关停个体诊所5家,立案处罚6起。此外,医疗机构自愿申请暂停诊疗活动13家。
提醒:
发热病人别收。诊所要时常检查诊所内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检查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提醒:
提升防疫意识,了解防疫规范,熟悉“行程码”、“健康码”使用流程,做好就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