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层医师公社、新京报
作者:基层医师公社 仲盈
2月7日,据新京报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开展坚决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行动,逐一核查在名称中使用“协和”“华山”“同济”“华西”“湘雅”“齐鲁”“同仁”等知名医院字号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严厉惩处扰乱医疗市场秩序违法行为。
超6000家营利性医院“傍名牌”
2月7日,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名称中含上述名称、经营范围包含“医疗”的在业存续公司超6000家,“同仁”被使用的最多,2434家营利性医疗机构中包含该名称。
其中企业名称含“协和、华山、同济、华西、湘雅、齐鲁、同仁”,且经营范围含“医疗”的在业存续的公司超6000家,80%为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约7%,约48.4%的注册资本小于100万元。
细分来看,名字中含“同仁”、经营范围含“医疗”的在业存续公司最多,共有2434家,其次为 “同济”(1927家)“协和”(472家)“华西”(426家)“华山”(422家)“齐鲁”(219家)“湘雅”(120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傍名牌”行为是欺诈、误导人民群众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知名医院凭其医疗实力赢得了社会信誉和群众口碑,但有的医疗机构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字号,欺诈、误导人民群众,在医疗活动中危害患者身体健康,严重侵害了正规医院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形象,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
此次市场监管部门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是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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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行动6大重点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示,排查行动主要为以下内容:
3大重点清理对象
2020年7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
对于医疗机构牌匾,文件明确3大重点清理对象:
重点清理对象有:
1、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
2、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
3、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跨国家名称、“国际”字样等情形。
对于违规命名的,依法指导其变更名称。
医疗机构名称,应符合6大要求
1、医疗机构名称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命名规则,与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相适应;
2、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
3、不得使用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
4、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不得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
5、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知名医院字词库和名称禁限用字词库。
对于申请登记含有协和、同仁、华山、湘雅、齐鲁、华西等知名医院相关字词的,无相关授权的,一律不予登记。
6、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跨国家名称、“国际”字样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6〕433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程序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使用。
另外,个体医疗机构应注意,根据原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的印章、牌匾以及处方笺等的机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机构名称相同。
排查行动在即,你的牌匾是否符合要求?大家切记遵从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不要因为侥幸心理或者粗心大意而在牌匾上出问题。毕竟,真是留住患者的是技术,而非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