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骗保”也会处罚到开药、开单的医疗机构!医保严监管下,医疗机构核对、告知工作也需要加强……
曾于民营医院开药
上海警方捣毁家族式医保诈骗案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3月23日,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家族式医保诈骗案。多名参保人员长期持本人及所谓“亲戚朋友”的数十张医保卡,在多家社区医院、民营医院大量配取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帕金森病等慢性疾病的药物,有诈骗嫌疑。
警方调查发现,参保人员陆某伟、薛某兰等人不仅使用本人医保卡高频度配药,还以各种借口向亲戚朋友借用医保卡,甚至以每张卡每月数百元不等的价格向其他参保人员租借。在收集了大量医保卡后,陆、薛等人假借帮助行动不便的亲戚、朋友配药为由,从社区、民营医院内大量配取药品。
配药中,他们长期轮流使用收集到的医保卡,以此来避免因就诊次数、费用异常和一次性配取大量药物而引起医保部门发现;完成配药后,他们以药价的40%到50%将药品出售给无药品经营资质的药贩子,药贩子以药价的50%到65%出售,这些药最终落入一些私营药店。而这些环节中的非法利益均来自医保基金。
2021年1月14日警方在上海、安徽、河南等地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4人,并当场查获各类药品4万余盒,价值164万余元。
目前,负责收购贩卖药品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晨等1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负责配药出售的犯罪嫌疑人陆某伟等7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其余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患者个人”于医院骗保开药,然后将药品转卖给药贩子,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了前几年福建省通报过的一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2012年开始,厦门低保用户许某婷伙同他人,以帮忙代开药、借卡开药吃等为由,分别从各自亲属、朋友处获取168张社保卡后,在厦门市7所医疗机构开药。一边将刷卡开的药品卖给药贩子小刘夫妇获利,一边虚构医疗项目,刷卡骗取医保基金,共骗取医保基金约216万元。
2018年3月-4月,许某婷等9人陆续自行投案或被公安机关抓获。涉事的7所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实际经营者或医师,使用本人或他人收集的社保卡,通过虚构诊疗项目、空刷社保卡等方式,违法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被医保部门视情节轻重,作出追回不合理费用及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或暂停科室医保服务费用结算等处理。
而去年,云南省通报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中,也有患者骗保,罗平县人民医院由于 “对患者就医身份把关不严”,被医保部门扣回违规费用6.82万元,并按违规费用的4倍追回违约金27.3万元的情形。
由此看来,患者骗保,医疗机构也有极大可能被医保部门“追责”,甚至招致大额罚款。
虽然本次上海市捣毁的家族骗保案中,暂时还没有媒体报道“开药的民营医院”经营近况,但参照以往案例,应该也会遭受不少负面影响。
“患者骗保”连带查处医疗机构
院内医保管理也需加强
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这份即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条例,也指出:“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定点医药机构,将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而地方上,也有《重庆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允许或协助患者冒名就医,医患勾结或隐瞒不报,属于“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患者骗保”也会处罚到开药、开单的医疗机构。这就意味着,医保严监管下,定点医疗机构务必强化内部管理,提防就诊患者骗保。
一是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履行告知义务。参保人员就诊时,最好能核对相关材料。遇就诊患者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是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国家医保检查还会继续,定点民营医院务必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