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由境外输入德尔塔变异株病例引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已先后波及多个省份。


德尔塔变异株来势汹汹

先是形成南京张家界传播双中心

接着形成多个传播次中心

其中江苏已形成了三条传播链

南京感染人员主要为机场相关人员

扬州主要为麻将馆暴露人员

淮安则主要为旅行团成员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病毒,我们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受长期持续的疫情影响,公众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减退,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防护意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强化防护要求。


公众戴口罩有什么最新要求?


对普通公众来说,除了在密闭场所需要戴口罩外,当处于:


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

剧场和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也需要佩戴口罩


另外,新指引建议公众家里日常备用一些高级别口罩,当家人出现了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到医院就诊的时候,佩戴更高级别的口罩,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全面防范传播风险。


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有什么新要求?


新版戴口罩指引中,重点职业人群主要涉及三类人群:


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1、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特别强调境外冷链食品、交通运输相关的海关工作人员和保洁员、搬运员、司机等岗位强化防护,工作期间全程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防范经物、经环境、经人的传播风险。


2、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除医务人员、直接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重点防护以外,接触潜在污染物的人员,比如保洁员、护工、水暖工、化验室工作人员等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医院其他工作人员,比如保安、导医等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3、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比如乘务员、警察、快递员等,以前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这次修订进行了提级强化,要求工作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公众日常佩戴口罩有什么注意事项?


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公众日常要注意以下事项: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最后,渔歌医疗提醒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附全文:


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

(2021年8月版)


针对现阶段新冠病毒变异株特点和人群流行特征,为进一步指导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对《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进行了更新,形成了《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对本指引未涉及到的人群和场景,仍按《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执行。


一、普通公众


(一)需戴口罩场景和情形。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码头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4.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二)口罩选择及注意事项。


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建议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7.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二、重点职业人群


(一)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


1.岗位类别。


(1)跨境货车、火车运输、装卸等工作岗位;


(2)境外冷冻食品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等冷链运输岗位;


(3)负责入境航班、火车、汽车的司机、乘务员、保洁员、搬运员等岗位;


(4)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邮递物品等的海关工作人员;


(5)机场、航班等保洁员、行李搬运等地勤人员。


2.口罩选择。


在工作期间全程戴颗粒物防护口罩*。


(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1.人员类别。


(1)一般接触人员:包括门诊和普通病房医护人员,保安、挂号、导医、收费、药房等人员;


(2)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保洁人员、护工、水暖工、化验室工作人员等;


(3)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医护人员、鼻咽拭子采样人员等。


2.口罩选择。


在工作期间一般接触人员须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接触潜在污染物人员须全程戴颗粒物防护口罩*,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须全程戴医用防护口罩。


(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1.人员类别。


包括乘务人员、安检人员、售货员、售票员、警察、厨师、酒店和餐馆服务员、快递员、货物配送员、门卫、保安、保洁等。


2.口罩选择。


在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四)注意事项。


1.以上人员所服务的机构应当为其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产品。


2.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监督制度,将口罩佩戴情况纳入单位规章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并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


3.各单位应当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医疗机构废弃口罩按医用废弃物处理。


注:*颗粒物防护口罩,是指符合《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2019)标准中“随弃式面罩”规定且无呼气阀的产品。有特殊类型要求的,把类型和过滤等级标注在括弧里,例如“颗粒物防护口罩(KN95)”,如果不标注,就是指所有随弃式面罩。


封面图来源:Ani Kolleshi ©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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