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硫氧嘧啶是一种硫代酰胺药物,能抑制甲状腺过氧化物酶,从而阻断甲状腺激素生成,主要用于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丙硫氧嘧啶制剂(包括丙硫氧嘧啶片、丙硫氧嘧啶肠溶片、丙硫氧嘧啶肠溶胶囊)说明书的内容进行统一修订。修订内容涉及黑框警告、妊娠/哺乳期用药、儿童用药、老年人群用药、禁忌证等9项内容。由于修订的内容篇幅过长,在这仅对黑框警告、特殊人群用药内容做公示,完整修订内容可见文末。
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黑框警告
➤接受丙硫氧嘧啶治疗的患者中报告过重度肝损伤和急性肝衰竭,以及一些死亡病例。这些肝脏反应病例报告包括成人和儿童患者中需要肝移植的病例。
➤对于不能耐受甲巯咪唑以及不适合放射性碘治疗或手术治疗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可保留丙硫氧嘧啶治疗。
➤如在早期妊娠或之前使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可选择丙硫氧嘧啶。
➤尽管在日常的血常规监测中,粒细胞缺乏症极为罕见,但属严重不良反应,能在很短时间内发生。其临床表现为发热,起初常有颤抖,疲倦和严重不适的生病感,扁桃体痛,口腔黏膜发炎。如果这些症状发生,特别是在治疗开始的几周,请立即停止服用丙硫氧嘧啶片,请立即就医。开始治疗后数周或数月出现的症状,一般可自行减退。
➤甲状腺肿大和气管受压的患者,应尽可能接受短期的丙硫氧嘧啶治疗,因为长期服用本品治疗,可导致甲状腺增长,并有一定压迫气管的风险。如必须使用本品治疗,需进行谨慎的监测。
特殊人群用药进行警示
➤孕妇用药
在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充分的Graves病孕妇中,母亲心力衰竭、自然流产、早产、死产和胎儿或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不良事件风险会增加。
在妊娠期间接受丙硫氧嘧啶治疗的女性中,已报告有肝损伤的病例,包括肝衰竭和死亡。已有两例宫内暴露伴肝衰竭和新生儿死亡的报告。
如果在怀孕期间使用丙硫氧嘧啶,或在使用丙硫氧嘧啶时怀孕,应警示患者,丙硫氧嘧啶对母亲和胎儿有造成肝损伤的潜在危害,尽管很罕见。
由于丙硫氧嘧啶可透过胎盘膜,并可诱导发育中的胎儿出现甲状腺肿和克汀病,因此重要的是,在怀孕期间应给予足够的治疗剂量但不可过量。许多孕妇的甲状腺功能障碍会随着妊娠期延续而降低;因此可以减少剂量。在某些情况下,抗甲状腺治疗可在分娩前数周或数月停止。
由于甲巯咪唑可能与罕见的胎儿畸形相关,因此丙硫氧嘧啶可能是妊娠早期的首选药物。
➤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用药,婴儿可能会受到影响,需对其进行特别观察。在哺乳期间,如必须用抗甲状腺药物,可选择应用本品治疗。哺乳期可服用丙硫氧嘧啶片,因为母乳中药物浓度最多只有母体内血清药物浓度的1/10。但因个别病例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报道,故应对婴儿进行特别监视。
➤一般不建议儿童使用
除非出现没有其他合适替代疗法的罕见情况,一般不建议儿童患者群体使用丙硫氧嘧啶治疗,儿童及青少年用法用量参见【用法用量】项。据国外文献报道,剂量低至50 mg/日虽然也有重度肝损伤的病例发生,但大多数病例发生在300 mg/日以上的剂量。详见【注意事项】。
➤老年用药
在丙硫氧嘧啶的临床研究中并未入组足够数量的65岁以上老年人,以确定他们的应答是否不同于年轻受试者。其他报告的临床试验中,并未观察到老年人和年轻患者间存在应答差异。
通常,选择老年患者的服药剂量时应谨慎,应考虑到老年人中肝、肾、心脏功能下降的机率更大,且合并疾病或其他药物治疗的机率也更大。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时,应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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