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时隔两年多,新一轮重点监控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合理用药目标,国家卫健委在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共包括十条,明确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遴选范围,确定了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调整原则、周期和工作程序等。
根据《规程》,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6大类并不包含中成药,回看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首轮20个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也并未纳入中成药。
目录的调整共包括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最终遴选30个品种。对于调整出原目录的药品,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继续监控至少满1年,掌握其处方点评、使用量、使用金额等情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的持续提高。
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化药及生物制品)
(排名不分先后)
来源:国家卫健委
整理:渔歌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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