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努力为儿童提供连续、全面的儿童健康服务,11月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


《提升计划》明确,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设立多种类服务包,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儿童保健服务。



《提升计划》指出,到2025年,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具体目标如下:


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和6.6‰以下


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儿童肥胖、贫血、视力不良、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健康问题得到积极干预;


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儿童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提升。


为达成以上目标,《提升计划》提出7项重点行动:


(一)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


1.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


完善省、市、县三级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重点加强中西部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和转运体系建设,提升助产机构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每个县域内均有1家符合质量评估要求标准化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2.提升新生儿医疗救治服务能力。


加强新生儿科医师培训,提升新生儿救治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全面推广新生儿复苏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减少新生儿死亡,探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家庭参与式看护运行模式。


3.强化新生儿生命早期基本保健。


强化新生命围孕期、产时和分娩后连续健康监测与保健服务,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强化早产儿专案管理。


(二)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


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规范婚前孕前保健门诊、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设置和管理,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网络。加强临床遗传咨询、产前超声诊断、遗传病诊治等出生缺陷防治紧缺人才培养。针对重点出生缺陷疾病,建立健全县级能筛查、地市能诊断、省级能指导、区域能辐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5.推进出生缺陷防治服务。


一是强化一级预防。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二是完善二级预防。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补助试点。三是推进三级预防。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


(三)儿童保健服务提升行动。


6.加强儿童健康管理。


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保持在85%以上和90%以上。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设立多种类服务包,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儿童保健服务。建立健全高危儿转诊服务网络和机制,规范高危儿管理。


7.强化儿童营养喂养与运动指导。


倡导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强化婴幼儿辅食添加咨询指导,在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儿童运动指导,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营养、运动医学门诊建设,加强儿童营养喂养咨询、运动指导科学专业队伍建设。


8.促进儿童心理健康。


探索建立以儿童孤独症等发育异常为重点,在社区可初筛、县级能复筛、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和康复的服务网络。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儿童精神心理科或儿童心理保健门诊。普及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健康知识,开展生命教育和性教育。


9.推进儿童眼保健服务。


实施儿童眼健康“启明行动”。聚焦儿童常见眼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普及儿童屈光筛查,监测远视储备量,防控近视发生。扎实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与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眼科建立协同机制,实现儿童眼健康异常情况早发现、早诊断和早干预。


10.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控。


提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和医疗保障能力。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规范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新发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儿童健康评估与干预。加强儿童碘缺乏病的防控工作。做好农村地区儿童氟斑牙和大骨节病的筛查与防控。


(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升行动。


11.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


聚焦0~3岁婴幼儿期,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实施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


12.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建设。


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建立适应儿童早期发展需求的儿童保健、儿童营养与运动、心理与社会适应等多学科协作机制。力争每个县域内至少有1家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儿童中医药保健提升行动。


13.加强儿童中医药服务。


在全国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积极推广应用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中医儿科特色专科。


14.推进儿童中医保健进社区进家庭。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的儿童保健和儿科诊疗服务能力。鼓励家庭医生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普及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六)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行动。


15.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上下贯通,通过对口帮扶、远程医疗等方式提升县级医院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6.强化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


加强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探索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儿童保健科、儿科门诊、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有机整合,优化功能布局。开展基层儿童保健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队伍建设。


17.加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要强化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院、科两级质量管理,推动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将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改进纳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18.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以环境设施符合儿童心理特点和安全需要、医疗保健服务优质高效为重点,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促进儿童保健与儿科临床高质量融合发展,加强儿童康复服务供给和儿童伤害监测干预。


(七)智慧儿童健康服务提升行动。


19.健全儿童健康服务信息化平台。


加强区域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儿童健康信息标准,推进儿童健康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基层医务人员配备智能化移动服务终端设备


20.推广“云上妇幼”服务。


充分利用各种互联网交流平台,开展线上儿童健康评估和指导。推进智慧服务,提高就医体验。广泛开展远程会诊、线上转诊、远程培训和指导,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利用5G技术、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儿童健康监测与管理,创新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模式。


21.推进“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


推动出生医学证明“刷脸识别、在线核验、机构审核、预约取证”,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 跨部门、跨地区办理,逐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2.加强儿童健康科学研究和应用推广。


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符合国情的儿童医疗保健技术。加强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应用和推广。鼓励和支持儿童用药品和适宜剂型、罕见病专用药和医疗器械的研发,大力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在儿童健康领域的转化和应用。


最后,《提升计划》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和强化宣传引导3个方面提出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确保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


参考资料:

[1]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EB/OL].2021-11-05

http://www.nhc.gov.cn/fys/s3585/202111/554a64ff0eff4971a37db413a00083a6.shtml

[2]国家卫健委.《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文件解读[EB/OL].2021-11-05

http://www.nhc.gov.cn/fys/s3586/202111/ed8052899ebf45eca42676a1e1f988e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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