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再迎重磅文件!
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意见》提出多项建议,着力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主要内容有:
一、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一)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着力发展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两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多样化养老服务。地方政府负责探索并推动建立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的模式。街道社区负责引进助餐、助洁等方面为老服务的专业机构,社区组织引进相关护理专业机构开展居家老年人照护工作;政府加强组织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鼓励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为依托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
(二)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
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加强光荣院建设。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对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监管。
(三)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各地要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
(四)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领取待遇人员基本生活。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二、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
(五)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
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高服务质量。
扩大医联体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积极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的作用。加强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建设,布局若干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六)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
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依托护理院(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
(七)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合理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旗)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三、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八)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教育部门牵头研究制定老年教育发展政策举措,采取促进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等办法,推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
(九)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质量。
各地要支持街道社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实现老年人娱乐、健身、文化、学习、消费、交流等方面的结合。培养服务老年人的基层文体骨干,提高老年人文体活动参与率和质量,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要做好规范和管理工作。
(十)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
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等活动。鼓励老党员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经常居住地,引导老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和思想引导工作。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
四、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十一)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建立完善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意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老年人便利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
(十二)打造老年宜居环境。
各地要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家庭适老化改造标准,鼓励更多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十三)强化社会敬老。
实施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结合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评选,选树表彰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内容。加强老年优待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
五、积极培育银发经济
(十四)加强规划引导。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支持政策体系,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鼓励各地利用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老龄产业。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老龄产业发展。
(十五)发展适老产业。各地要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以及老年用品行业规范发展,提升传统养老产品的功能和质量,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企业和科研机构要加大老年产品的研发制造力度,支持老年产品关键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创新,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辅助性以及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产品,满足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的需求。
此外,《意见》还要求强化老龄工作保障、加强组织实施,例如:加强老年设置供给、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强化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http://www.gov.cn/zhengce/2021-11/24/content_56531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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