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在各地持续推进,在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也陆续公布了多批典型案例。


近日,国家医保局研究起草了《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



所谓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以下简称飞行检查),是指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


▋5种情形,可启动飞行检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启动实施飞行检查:


(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


(二)举报投诉线索反映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


(三)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提示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


(四)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涉嫌违法违规情形,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


(一)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交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二)对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对发现中共党员、监察对象,或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等单位负责同志的相关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移送相应部门处理;


(五)其他需要进行处理的情形,按相应规定处理。


飞行检查结果将被纳入绩效评价体系


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飞行检查结果纳入对被检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工作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对飞行检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督导,对后续查处和整改不力的,可适时组织力量开展飞行检查“回头看”。


针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区域性、普遍性或者长期性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约谈被检查对象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负责人。被约谈的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措施,上报整改情况。


▋公开飞行检查结果,曝光典型案例


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将飞行检查相关结果向同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财政等相关部门通报。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飞行检查结果,曝光典型案例。


各医疗机构应规范诊疗行为,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


参考资料:

1.国家医疗保障局

http://www.nhsa.gov.cn/art/2021/12/1/art_113_7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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