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第九版诊疗方案首次将辉瑞公司生产的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纳入抗病毒治疗方案中。


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适用人群为发病 5 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 岁,体重≥40kg)。用法:300mg PF-07321332 与 100mg 利托那韦同时服用,每 12 小时一次,连续服用 5 天。使用前应详细阅读说明书,不得与哌替啶、雷诺嗪等高度依赖 CYP3A 进行清除且其血浆浓度升高会导致严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


昨日,国家卫健委根据国家药监局批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时核准的说明书,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抗病毒治疗中“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适应症等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药物名称


药物名称由“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调整为“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


二、适应症


适应症调整为发病 5 天以内的轻型和普通型且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删除了适用人群“青少年(12-17 岁,体重≥40kg)


三、用法用量


300mg 奈玛特韦片与 100mg 利托那韦片同时服用,每 12 小时一次,连续服用 5 天。


四、禁忌症


对本品中的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不得与高度依赖 CYP3A 进行清除且其血浆浓度升高会导致严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的药物联用。


参考资料:

[1]《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通知》.国家卫健委. 2022-03-15

[2]《关于调整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PF-07321332/利托那韦片(Paxlovid)适应症等内容的通知》.国家卫健委.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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