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报?
从3月29日开始,个人所得税APP里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系统功能已经升级,增加了婴幼儿照护费用这一项,具体怎么填报一起来学习“5步法”。
首先,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以通过首页的“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项目。
第二步,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从今年1月1号起实行,所以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在“基本信息”中完善纳税人本人信息后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可以相应的添加子女信息,包括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等。
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的其中一种。
最后一步,选择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就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提交完成后,系统会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信息。
封面图来源:Freestocks.org © Pexels
关于渔歌
渔歌医疗为合作医疗机构搭建的信息化监管平台
渔歌医疗秉承“携手体制内医疗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强基层保证分级诊疗扎实落地”理念,深入下沉基层,“自下而上”(Bottom-up model) 进行医疗信息化布局。
渔歌医疗多年来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通过和政府、卫健委、医保、各级医疗机构合作,致力于我国“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互联网+分级诊疗”、“互联网+医联体/医共体”、“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抗新冠肺炎-智能疾控”、“互联网+临床试验”等模式建立。
截至2021年,渔歌医疗已在全国辽宁、河南、吉林、黑龙江、四川、山东、云南、贵州、河北、北京、内蒙古、湖北12省120市区县落地。服务各级卫健委90余家,医联体/医共体200余家,覆盖人口 1亿2000万。
联系我们:
渔歌大连:400-033-0187
渔歌成都:400-665-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