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是村卫生室医生,在家开设诊所,为周边群众提供诊疗服务。明明干的事行医救人的好事,为何被执法人员查处了?
村医在家输液,当场被查!
近日,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李某某在一村寨民房内开黑诊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核实并依法查处。
经查,李某某是村卫生室医生,擅自在家开设诊所,为周边群众提供诊疗服务。
执法人员在该行医场所内发现有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青霉素钠、利巴韦林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碳酸氢钠注射液、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藿香正气颗粒、盐酸左旋咪唑片、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药品器械,还有已使用后的棉签、一次性注射器针管、空安瓿等医疗废物。经清点,该场所内药品器械有80余种共7箱。
图片来源:隆阳卫生监督
少了这个证,属于非法行医
经详细查验李某某的行医资质证件、药品来源及开展诊疗活动的相关情况,查明李某某仅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村级卫生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只能在村卫生室执业。
李某某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家开展诊疗活动,其行为属非法行医。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机构执业。
因此,村医要想行医,地点一定要与《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的执业地点,以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登记地址保持一致。除非登记的地点就是自己家,否则是绝不能在家给人看病的。
因此,执法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行医活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给予李某某没收药品器械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家行医,后果很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新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再次对这一处罚力度做了明确,据悉,该条例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村医李某某触犯了法律法规,他所有私自购入的7箱药品全部被没收,同时,还要面临至少五倍的罚款,可谓得不偿失!
近年来,随着限制村卫生室输液,以及疫情发生以来对一些退热、抗炎、抗病毒等药物的限制应用,很多乡村医生认为用药受到束缚,于是偷偷摸摸转移战场,私下打针输液开药。
其实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及疫情传播风险,而且一旦造成医疗事故或者疫情传播,就不仅是非法行医的问题了,希望广大基层医生特别是乡村医生,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一定从大局出发,不要把自己和他人置于风险之中。
来源:隆阳卫生监督、乡村白大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