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开会

全体村医转为“正式工”


昨日(10月12日),广西自治区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聚焦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上明确,全省村医实现转正,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广西卫健委在会上明确,2022年,全面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提高全省村医的待遇水平。


“乡聘村用”,首先是转变乡村医生身份,让村医从原来的“个体户”转变为卫生院的“正式工”。广西省的村医和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务合同,和卫生院职工“同工同酬”。


聘用的方式包括事业编制和编外聘用,不少市县还因地制宜,把卫生院空编用于村医,以解决村医编制问题。多地明确,年限较长、资质较高者,可优先进入事业编制。


身份转变后,意味着村医的薪资有了保障。广西省的“乡聘村用”政策,改革了既往村医收入构成,按照基本工资+绩效补助的形式发放。除了大家所熟知的公卫、基药和诊疗收入,村医每月还有了基本的收入保障。


与此同时,政府还为乡聘村用的村医缴纳社会保险,主要解决在岗村医的养老待遇和医疗保障问题,免除大家的“后顾之忧”。


已落地

2022年,村医发放基本工资


今年初,广西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乡聘村用”政策。如今,这一政策已在各地铺开落地。


在本次会议中,广西卫健委通报,在全省14个地级市中,已有12个市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根据政策规定,其余地区将在今年内落实。


据统计,每个市的“乡聘村用”村医均配备基本工资这14个市的具体落地情况如下——


1、北海市


从2019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实施“乡聘村用”政策。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全面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实行包工资、包保障“两包”待遇。


2、南宁市


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乡聘村用”政策,市县财政每年额外投入约8000多万元,用于发放乡村医生基本工资、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责任险。目前全市2691名村医,平均收入由原来的每月1000-2000元,提高至每月4000-5000元。


3、贵港市


在增加乡村医生基本工资收入的基础上,明确为乡村医生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类)等。


4、百色市、河池市、钦州市


对乡村医生实行聘用管理,其基本工资按照当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标准落实。


5、柳州市、防城港市


对乡村医生实行聘用管理,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基本补助和养老保险待遇。


6、崇左市、桂林市、贺州市、玉林市


初步实现“乡聘村用”政策,村医实现转正,发放基本工资。


7、来宾市、梧州市


今年落实“乡聘村用”政策,村医实现转正,发放基本工资。


国家卫健委明确

全体村医待遇解决!


广西省的“乡聘村用”政策,让村医摆脱了“半农半医”的身份,转为卫生院的正式员工。基本工资的发放,也让广大村医吃了定心丸。


事实上,不只是广西,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省市明确让村医转正,并且配备基本工资。而那些尚未解决村医待遇的地区,则更应该加快政策的普及,不落后于广西这样的地区。


近期,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一系列政策,则进一步对村医待遇的落实做出要求。


7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开会明确,将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落实到基层,村医应该和卫生院职工做到“同工同酬”。


8月15日,国家卫健委正式下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不仅重申了“同工同酬”的问题,而且明确乡村医生应参加社会保障,政府要为村医缴纳“五险一金”,尤其是养老保险。


9月9日,国家卫健委针对两会提案也做出答复,要借鉴广东、重庆、云南等省为村医发放基本工资的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乡聘村用”,转变村医身份、落实村医待遇。


10月16日,二十大将正式召开。在这个关键的历史时刻,期待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乡村医生的待遇政策能够进一步细化落实,让深化医改的春风吹拂到每一个乡村医生面前!